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河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2010年12月,我厅在杭州组织了河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试运行培训及研讨会,并于2010年12月~2011年3月在杭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等5市进行了系统试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又对项目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为做好全省河道治理项目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各类河道治理工程进展情况,提高河道治理信息化水平和工作办事效率,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河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培训班,借助河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河道治理项目动态信息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负责河道治理项目统计工作经办人员,每个填报单位指定1名培训人员,要求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和熟悉水利建设基本知识。
二、培训内容
河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的应用,主要用于统计、汇总、查看干堤加固、小流域(山洪沟)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万里清水河道与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河道治理内容的动态信息,并根据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工作的要求,适时调整、完善统计信息。
三、系统应用要求
1、系统一经培训即正式开始使用。 2011年5月起,全省各地应运用河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进行进度信息统计,须于每月28日前将月度工程量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各地要高度重视河道治理项目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报送,河道治理项目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主要指标要真实可靠,切实发挥河道治理项目信息在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反映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的重要作用。
2、各地要建立健全河道治理项目信息报送责任领导人和联系人制度,并通过河道治理项目管理系统对外公布,接受监督。每个填报单位指定一名统计工作经办人员,并作为统计工作联系人。经办人员将河道治理项目信息通过本系统报送前,须报责任领导人签字确认,确认表由各单位自行拟定并备案,纳入河道治理考核内容。
3、要保持信息统计、报送人员工作的相对稳定。各地要创造条件,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强化信息报送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进而提高河道治理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