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做好高校就业工作。探索建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上海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就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制定实施《上海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十二五”规划》。重点抓好就业困难学生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和帮扶工作。
42.做好学生资助和改善伙食工作。深入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建立特殊教育学校资助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健全高等学校各级各类资助机构建设,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上海高校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建立高校伙食价格和食堂成本动态监测平台。推动上海“农校对接”平台建设,支持高后中心、高后公司主副食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开展高校学生食堂分级管理可行性研究及试点。建立高校食品安全督察员制度。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定学生午餐标准的指导性意见,探索中小学午餐公益性运行方式,提高午餐质量。会同市民宗委制定《上海学生清真食堂管理办法》。
43.全面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完成学生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和跟踪管理。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要求。启动体育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工作和体育教师基本技能达标计划,制定中小学体育、卫生教师的岗位专业标准及专业发展规划。构建大中小学一条龙课余训练体系,试点开展足球项目训练体系建设。组团参加全国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加快上海市学生体质监测中心现代化建设,完成市政府实事,首批建立10个区县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在部分学校试点建设学生健康发展中心。积极推进“一校一医”工作,实施学生体检和“一生一档”建设。
44.推进学生艺术科普工作。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举办第三届上海夏季音乐节,参与上海国际音乐节、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第五届上海市青少年创新峰会、第四届上海国际青少年科技博览会、第十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之星评选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本市学生军训工作,加强高校军事教研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学校国防、民防教育系列活动。
45.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全面实施《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和《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正案)。探索建立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规范处置流程及社会补偿机制。建设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编制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积极开展校车安全治理工作,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出台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校园隐患治理和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编写《高校安全防范案例集》。开展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技防实战应用水平。落实本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舍更新、加固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