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水普办〔2011〕3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省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对象名录已基本确定,台账表和辅助台账表填报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线,提高认识
质量是水利普查工作的生命,台账建设是水利普查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是水利普查动态数据获得的过程依据和定量依据。台账建设质量直接影响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关系到普查工作成败。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一定要紧紧围绕质量控制这一主线,高度重视水利普查台账建设工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宣传引导,多管齐下
台账建设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是做好台账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水利普查的目的意义、信息保密原则及台账建设重要性,消除台账建设对象的疑虑,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要加强部门协调,充分调动统计、供水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力量,发挥他们的统计执法和行业管理优势,共同推进台账建设工作。要采取多部门联合召开台账建设对象负责人座谈会、台账填报人员培训会等形式,明确台账建设任务,落实台账建设责任。
三、检查指导,过程控制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加强台账表和辅助台账表填报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对台账建设单位的具体填报人员要进行填报培训,使填报人员掌握台账表及辅助台账表各项指标的含义,数据获取方法和填报要求。要加强过程控制,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必须每月收集汇总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台账建设对象填报的台账表,对当月台账表填写的规范性和数据合理性及时进行审核。重点要做好农业用水和非公共供水企业供水的非农业用水台账数据审核工作。对台账表填报不规范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数据不合理的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要及时解决各单位台账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四、认真做好灌区取用水量计量
灌区取用水量计量是本次台账建设的难点,各级水利普查机构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选用合适的计量方法,建设必要的计量设施,因地制宜做好灌区台账表及辅助台账表的填报工作。对于提水泵站,要求在记录开停机时间的同时记录取水水位,并安装电表记录用电量,要对当地主要泵型在一定水位条件下的单位时间用电量、取水量进行率定,以便利用取水时间、用电量、水泵功率、额定流量等记录数据计算取水量。对于自流式引水灌溉,要建设和完善量水堰槽等计量设施,明确测量参数和计算方法,并落实专人负责取水口的管理,记录取水时间、取水水位、取水流量等相关参数来计算取水量,要确保填报的数据来之有据,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