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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水资源费征缴统计等工作的通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2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取水户名称”按取水许可批准的项目名称准确填报,包括水资源费应征未征的取水户名单也详细列出。
  2、“取水规模”指取水许可批准的多年平均取水量,水力发电企业按设计装机容量填报。
  3、“征收起讫年月”指本次结报的水资源费开始和结束的年月,如“2010,12-2011,05”。
  4、“地表水(地下水)取水量”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4〕209)规定的分类填报,取水户为水力发电企业按上网电量,其他按实际取水量;同一取水户有多种取水类别的,应逐一分类填报;对半年累计征收额不足万元的取水户可按取水类别打包填报。
  5、“水资源费实际征收标准”按当地实际征收标准如实填报。
  6、“征收金额”=“地表水(地下水)取水量”ד水资源费实际征收标准”。
  7、“备注”主要填报“水资源费应征未征”、“标准未执行到位”、“协议征收”等需说明的事项。
  8、“水资源费征收统计表”汇总的数据应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结报核销表数据一致。

  表2
  市、县(市、区)水资源征收统计汇总表

  单位:取水量(立方米),发电量(千瓦时),金额(元),征收总额(元)
市、县(市、区)征收起讫年月地表水地下水征收总额
消耗水贯流水水力发电承压水非承压水
自来水制水企业自备取水
取水量金额取水量金额取水量金额上网电量金额取水量金额取水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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