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卫生局、药监局等部门按照分工,根据需求做好抗病毒药物的储备、调运等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流感大流行所需抗病毒药物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开展流感病毒耐药性监测。
3.4 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市发改委组织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动用市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交通运输部门、铁路民航部门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案。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流感大流行应急资金保障方案,安排落实疫情监测、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必需的资金。
市人社局、卫生局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规定相关政策,明确在流感大流行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流感大流行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
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流感大流行期间社会捐助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3.5 宣传教育
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流感大流行期间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等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流感大流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3.6 培训演练
各相关部门指导辖区内有关部门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
3.7 督导与评估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内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上述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4、监测、预警及报告
4.1 常规监测与风险评估
市卫生局负责健全覆盖全市的流感监测网络,完善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假设,开展流感常规监测工作。
市农牧局负责完善动物流感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动物流感监测工作。
流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
4.2 信息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