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预案》等编制。
1.4 阶段划分
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按应急响应程度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恢复评估阶段。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鲁木齐市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
2、应急组织管理
2.1 流感大流行应急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建立应对流感大流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流感大流行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符合Ⅳ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市卫生局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乌鲁木齐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乌鲁木齐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广电局、经信委、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药监局、红十字会、晚报社等单位组成,市卫生局为牵头单位。
进入Ⅰ级应急响应阶段后,在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联防联控的基础上,成立乌鲁木齐市应对流感大流行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乌鲁木齐市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指挥部设置如下:
总 指 挥: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广电局、经信委、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药监局、红十字会、晚报社主要领导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