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要适应行政学院培训特点与学员需求,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授课方式、授课内容,强化授课教师的选配工作。针对不同班次的实际需要,合理设计培训课程,建立和完善基本类课程、应用类课程和前瞻类课程体系。大力开发新课程,建立和实施课程更新制度,培育特色课程、精品课程与选修课程。
(十二) 加强班次体系建设。按照《条例》要求,自治区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副职公务员、县处级公务员和乡(镇、苏木)长。举办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专题研讨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和以行政学院教师为主要对象的师资培训班,以及自治区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等。行政学院根据需要可以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其他班次。各类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十三) 加强教材体系建设。要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行政学院的教材体系建设,按照少而精和管用有效的原则,配备课堂讲义,鼓励教师把讲义做精做细,精选基础教材和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参考教材,编写适用于自治区各类公务员培训需求的精品教材,努力形成具有行政学院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教材体系。
(十四)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各级行政学院要根据自治区实际,通过理论与实务分析、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对各级各类公务员在应急管理的响应能力、理念观念、机制体制等方面加强培训。要广泛学习借鉴区内外成功经验,依托自治区行政学院,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和高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研究资源,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自治区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把自治区行政学院建设成为全区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十五) 深化培训方式方法改革。在改进讲授式教学的同时,积极探索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深入开展主题研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情景模拟、管理游戏、拓展训练、模拟法庭等教学形式,增强教学培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加快案例库建设。
四、加强科研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服务职能
(十六) 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学科优势、教研人才密集的特色,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教学培训需要,加大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现实问题,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问题的研究力度,多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要加大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建立全区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协作基金,资助设立科研合作项目,促进学术交流与协作攻关。
(十七) 促进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与教学培训的有机统一。坚持以教学培训为中心、科学研究为基础、决策咨询为导向,积极探索教学、科研、咨询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实现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咨询创品牌,成果出效益。在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培训体系和科学研究体系的同时,着力加强决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主动参与意识,深入开展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前期问题研究,切实发挥好行政学院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