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1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抓好落实,有序安排好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要面向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动员和组织水利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要以水利施工、水库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报、车船交通、供水、防火防爆、水库旅游以及办公场所等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汛工作和正在开展的汛期和建党90周年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专项行动、“防坍塌”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务求实效。

  (三)发动群众,广泛宣传。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依靠和发动广大水利职工参与此项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宣传报导这次活动重要性、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批评曝光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单位,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将方案、总结和统计数据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分别于2011年6月3日、6月30日前报送厅建设处(安全监督处)。

  联 系 人:王振华、郑明平;

  联系电话:0571-87826615、87826641;

  传  真:0571-87805825;

  Email:qgjzmp@zjwater.gov.cn。

  附件: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悬挂标语(横幅)  条   张贴宣传画   张

  出黑板报      期   出动宣传车   台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