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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2011年全省水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督办的通知

浙江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2011年全省水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督办的通知
(浙水监总〔2011〕1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义乌市水务局、省钱塘江管理局:

  为加强各类在建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今年度汛安全,省厅于今年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水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浙水政〔2011〕4 号),决定在今年主汛期来临之前,开展以确保防汛安全为重点的水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3月下旬对全省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初步排查,4月召集全省水政监察支队长会议对此次活动进行督促落实。现根据各地监督检查的情况和省防汛指挥部组织的防汛检查的要求,确定以下项目为重点督办项目:

  1、杭州市淳安县临岐至屏门公路改建工程,未经审批设置临时设施以及沿途弃碴未及时清除,影响行洪。

  2、宁波市宁海县岔路镇文化广场未经审批,修建便桥,影响行洪。

  3、绍兴市杭甬高铁(绍兴段)建设项目,未按许可要求,落实补救措施,未按时拆除施工便道、清除弃碴,影响行洪。

  4、嘉兴市沪杭高铁(海宁、桐乡段)建设项目,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涉河整改措施。

  5、金华市衢州江大桥建设项目,存在施工便道、围堰阻水。

  6、台州市标力集团码头项目,未按许可要求,占用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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