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金融机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绍政办发〔2010〕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62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市级相关部门考核,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金融机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先进集体
(一)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金奖:中行绍兴分行
银奖:农行绍兴分行、交行绍兴分行、中信银行绍兴分行
铜奖:工行绍兴分行、招商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
(二)履行社会责任先进集体奖
浦发银行绍兴分行、华夏银行绍兴分行、恒丰银行绍兴支行
(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集体奖
建行绍兴分行、兴业银行绍兴支行、光大银行绍兴支行
(四)服务三农发展先进集体奖
绍兴恒信合作银行、邮储银行绍兴分行
二、保险业先进集体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三、最佳证券(期货)机构
海通证券绍兴劳动路营业部
财通证券绍兴人民中路营业部
银河证券绍兴鲁迅中路营业部
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永安期货绍兴营业部
四、优秀小额贷款公司
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五、2009年度金融工作先进个人
(一)银行业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