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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工作的通知

  四、积极创新机制体制,着力增强粮食生产发展活力
  创新发展新型农作制度,着力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发展种粮大户尤其是知识型、管理型、科技型的年轻大户,培育规范化、规模化的粮食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粮食生产的主力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其开展水稻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烘和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统一施肥的“五代三统”服务。依据地理条件,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迷你番薯、红高粱等特色旱杂粮生产,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着力增强粮食生产发展活力。
  五、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不断夯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千亩示范万亩连片粮食高产样板区建设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40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按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00万亩、今年新启动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6万亩,搞好规划,落实到田,采取工程和技术的手段加大建设力度,努力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各地要积极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并有效整合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
  六、加强储备粮油管理,有效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各地要及时制订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做到储备粮油仓库、规模、资金“三落实”,加强储备粮油检查。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扩储任务,在今年12月底前确保全市21.05万吨储备粮规模足额到位,其中0.429万吨成品粮储备在6月底前到位(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分解落实)。认真落实粮食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市场监测网络,加强对粮油库存、市场动态及价格的跟踪监测,加强对应急粮食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应急供应粮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七、大力推进粮食产销合作,切实保障粮食供应安全
  积极扶持粮食市场发展,特别是做好重点粮食批发市场的更新和升级改造,吸引更多的粮食经营户来绍经商,扩大粮食成交规模。积极培育一批粮食加工、经营的龙头企业,激励粮食生产主体外拓粮食生产基地,对外拓种粮并把粮食运回绍兴的,享受市内大户同样政策。支持粮食经营主体到粮食主产区组织粮源,通过“市内抓生产、市外拓粮源”,确保我市粮食供应安全。
  八、优化宣传与服务,合力推进粮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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