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工作的通知
(绍政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浙政发〔2010〕2号)精神,按照“保面积、保产量、保储备、保质量、稳价格”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2010年我市的粮食工作,确保实现全年265.9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13.5万吨总产量的计划任务和粮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责任书,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村,落实到户、田。加强政策扶持,创新工作载体,优化为农服务,着力提高粮食工作水平。今年市政府安排100万元,继续开展对全市13个“千亩示范、万亩连片”粮食高产样板(功能)区建设,粮食安全先进县(市、区),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种粮大户等评比奖励活动。
二、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各地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因地制宜配套省级稻麦种粮大户补贴、水稻机械插秧作业补贴、植保统防统治作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对农机具特别是粮食烘干机购置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早晚稻订单收购和奖励政策,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各项粮油补贴制度(包括监督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制作粮食政策明白卡,发到种粮农户,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2010年绍兴市区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三、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稳步提高粮食面积和单产水平
全面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强农艺农机紧密协作,努力提高水稻复种指数,增加水稻两季种植面积,推广应用集优良品种、水稻无盘简易规格化育秧、轻简栽培、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先进技术为一体的水稻高产高效集成技术,加快推进以机械插秧为重点的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积极发展无公害稻米基地建设与认证工作。全面开展粮食优质高产示范活动,水稻示范方面积不少于当地水稻播种面积的10%。广泛开展科技培训、示范与观摩活动,全面提高种粮农民科技水平,稳步提高单产水平和稻米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