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防治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易发区里的村庄、农家乐等公共场所、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道路沿线、山区旅游景点、水利设施、地质灾害评估危险性中等以上的建设项目、废弃矿山是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对象。
按动态分类管理的原则,2010年确定2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防治的重点对象,其中A类9处、B类80处、C类184处。按地域分,诸暨市113处、新昌县57处、嵊州市54处、上虞市44处、绍兴县5处(2010年新增1处)。其中A类为重点防治点(详见附件),B类为较重要防治点,C类为一般防治点。市对9处A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监督考核。
三、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汛期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明确防范重点,编发年度防灾方案,指导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需要防治的重点对象,要按照地质灾害动态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治理或避险搬迁工作,减少受威胁人口。对预防的重点对象,国土、农业农村、交通、建设、旅游、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措施加强防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降低隐患。针对防灾需要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修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手册。落实汛期值班、灾害点巡查、灾情速报、灾情处置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危险。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明确职责和任务。
(二)着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继续做好新昌县回山镇下山村滑坡省级专业监测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推进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示范点的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活动,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及队伍力量建设,保证“十有县”建设的顺利达标;在全市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活动,每个县(市)要求“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建设达标2个以上。以“十有县”、“五到位”建设为平台,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加强防灾体系与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的准备,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组建由国土、建设、水利、交通、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市国土部门要建立应急专家库,购置必需的野外工作装备和应急车辆,开展应急调查,为政府组织应急救援和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强化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的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培养基层应急力量,使之成为应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战经验。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