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负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筹集、分配、落实和监管,配合市商贸办等部门落实汽车“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负责公交车辆更新、发动机改造补贴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监管。
市交通局:负责对机动车维修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开展营运车辆尾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推进公交优先工作,加快实施公交车更新改造换代,确保在市区运行的公交车辆尾气排放达到欧Ⅲ标准;配合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建立并完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探索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方案。
市环保局:负责制订机动车尾气防治检测和维护制度(I/M制度),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委托审查,牵头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建立并完善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和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监督抽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管局:负责实施建筑施工场所扬尘管理,制定并落实有关监督管理办法;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执法行动。
市农业局:负责制定并实施秸秆综合处理方案,有效减少秸秆焚烧现象,宣传引导农民进行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加工、发展秸秆沼气等,解决秸秆“出路”问题;负责开展农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
市商贸办: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市工商局:会同市商贸办等部门开展对销售环节成品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开展市区餐饮业油烟废气专项整治,依法做好相应的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工作;会同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制定市区餐饮业油烟净化器长效管理办法。
越城区政府: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工作;在市建管局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场所扬尘的监管。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工作;在市建管局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场所扬尘的监管。
袍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工作;在市建管局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场所扬尘的监管。
镜湖新区管委会: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工作;在市建管局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场所扬尘的监管。
中石化绍兴分公司、中石油绍兴分公司:负责按有关综合治理方案要求落实,所属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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