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恩施州政发〔201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恩施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恩施州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鄂发〔2011〕1号)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1〕1号)精神,充分发挥水利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四个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我州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和保障能力薄弱的局面。
(一)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清江主要河段、重点中小河流防洪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水文、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城镇和主要防洪保护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州年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标准;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基本完成重点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新增、恢复、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5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三)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河流水生态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管理保护地下水。到2015年,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新增水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实施中小水电站增效改造,加大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力度。
(四)基本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显著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