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绍政发〔2010〕30号)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现代农业(林业,下同)园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转变我市农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我市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从2010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100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50个左右。
二、建设标准
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按省定标准要求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规模要求为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生猪存栏3000头以上,其余按省特色农业精品园标准建设。
三、建设要求
(一)特色优势明显。围绕茶叶、蔬菜、畜牧、水产、花卉、竹木、干鲜果等七大主导产业,选择发展基础较好、比较优势突出、带动增收明显的重点产业和区域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使园区建设既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又促进农民增收。以特色产业强镇、强村为基础,通过统筹规划、整合优化、改造提升,进一步促进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坚持以规模经营带动要素集聚,现代农业综合区要以一产为主,合理配套布局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等二三产,引导各种要素流向园区,延伸产业链条,健全产业体系,拓展产业功能,实现一二三产联动发展。
(二)科技水平领先。强化园区建设的科技支撑,鼓励各类农业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共建、技术入股等参与园区建设,扩大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范围和速度。积极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引进应用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生态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和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农渔结合、立体种养、能量循环养殖等新型种养模式,实行良田、良种、良机、良制、良法“五良”配套,提高园区内生产过程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园区的科技贡献率达到7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争创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