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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

  此外,一些单位对业绩信誉登记考评工作重视不够、上报不及时,有的没有组织核查仅简单套用参建单位自评结果上报,未能真实反映履约情况;个别业主尤其是代建单位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不足,项目管理水平不高。

  二、业绩信誉登记考评结果的使用

  (一)对业绩被评定为A级、C级、D级的单位及其承担的项目合同段,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fjdpc.gov.cn)和省级报刊上公布,公开提供社会查询。考评为B级(信誉一般)的参建单位及其承担的项目合同段不公布。

  (二)业绩信誉被登记为A级(信誉良好)的单位,在公布后次日起一年内,参加省重点项目建设投标时,信誉情况可免于审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标。实行邀请招标的省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考虑邀请其投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入库比选评分时,其信用等级分给予加分。

  (三)业绩信誉被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报刊公布后次日起一年内,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时给予限制,以及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优选时给予一定限制;实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公布的资格条件中明确拒绝其参与投标;实行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业绩信誉分按不超过基本分处理。

  (四)业绩信誉被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的单位,以及同一单位一年中有三个及以上C级的,两年内拒绝其承接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招标人应当在公布的资格条件中明确拒绝其参与投标。

  三、其他要求

  希望2011年度业绩评价较好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创更好的业绩;评价较差的单位要正确对待,正视不足,以此次考评为契机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切实提高履约守信意识。希望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和标准化管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失信单位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把关,以此激励守信行为、惩处失信行为,不断提升我省重点建设管理水平,确保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战役的顺利实施。

  (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由省重点建设项目在线填报系统下发本通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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