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第二批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2〕3号)
各有关单位:
由于32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划归各自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从2012年起这些研究院所的基本科研专项经费归入省财政厅统筹管理,将不再设立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经研究,由我厅负责管理的8个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的基本科研专项经费纳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统一管理,按照省科技重点项目管理程序立项支持。现将组织申报本批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由我厅负责管理的8个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见附件1)。
2、申请项目按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申请,并按项目所属领域选择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研发类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指南的内容填写项目申请书。
3、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低于10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除外),申报单位申请本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总额度不超过2011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立项资助经费的150%(见附件1)。
省科技厅将按管理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立项。本年度每个申报单位获立项资助的经费总额与2011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立项资助的经费大致相同。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星火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5、项目研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工作,重点支持领域原则上参照《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1〕38号)或《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软科学研究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1〕43号)中提出的支持重点和相关申报条件,详细内容请登陆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