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监局关于做好2011年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闽质监特〔2012〕13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检院,南昌铁路局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福州天路技术有限公司:
为做好2011年综合年报统计和事故统计工作,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更好地研究、分析和推进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开展2011年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通知》(质检特函〔2011〕11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方式和时限
(一)2011年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年报
综合统计年报数据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数据以软件方式报送,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纸质数据以邮寄方式报送,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以邮戳为准,下同);当2011年数据与2010年数据相比较,出现异常时,要将数据异常的情况说明与纸质数据一同上报省局特安处。
(二)2011年特种设备事故统计年报
事故统计年报数据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上报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1月10日,电子数据以软件方式报送,纸质数据报送至省局特种设备事故中心。同时,请将已完成的2010年、2011年事故结案材料于2012年1月15日前邮寄至省局特种设备事故中心。
(三)电子数据填报网址
电子数据填报网址为http://nianbao.cnisn.org,统计年报信息系统于2012年1月1日至2月15日正式开放。
二、统计口径
(一)2011年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年报
综合统计年报数据统计口径以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办函〔2008〕105号)为准,并注意以下事项:
1.表2中,职工人数按技术职称分类中,不包括技术工人,只填报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数据;“检验人员小计(人)”是指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数量。
2.表3的填报单位为总局、省局、地市局所属的质检系统检验机构和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3.表4中,基本建设项目中7-13栏是指一个基建项目的整个投资建设到工程竣工完成过程的填报,项目完成后不继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