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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科技孵化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科技孵化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佛府办[2010]1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佛山市科技孵化基金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佛山市科技孵化基金设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原佛府办〔2009〕284号文废止。

  请市科技局定期向市政府作专项书面报告。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佛山市科技孵化基金设立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佛山市创业创新环境,加快推进中科院高新技术成果在佛山转移转化与规模产业化进程,根据《佛山市金融发展三项计划实施方案》与《中国科学院、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中国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协议书》,积极推动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工作,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佛山市自主创新事业,为国内外科技英才打造优越的发展平台,促进佛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性质的“佛山市科技孵化基金”(以下称“科技孵化基金”),重点对佛山区域引进的海内外创新团队、中国科学院佛山市合作项目、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扶持资助、股权投资,以促进佛山本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与新兴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成熟壮大。

  一、设立宗旨

  通过设立佛山市科技孵化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以“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为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佛山市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佛山市扶持、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扶持中国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各专业中心建设以及中科院与佛山企业合作项目,以吸引国内外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佛山集聚,加快佛山科技金融创新体系建设。通过专业创投基金市场化资本运作,在配合实现政府政策扶持相关行业或产业发展、促进政府长远发展战略实现的同时,扶持、帮助被投资企业、项目发展、壮大,并以IPO上市、股权转让等方式投资退出,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最终实现佛山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和民营股东较大收益等多重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基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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