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佛府[2010]1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对市长、副市长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李贻伟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税务工作。
冼瑞伦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农村农业、水务、气象、三防、公安、司法、民政、人民武装、人民防空、老区建设、监察(治理公路“三乱”)、审计、国家安全、外事侨务、对台、扶贫、市府驻京办、驻穗办工作。
周天明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府办公室、发展改革(物价、粮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社保基金、统计、保密、金融证券、东平新城工作。协助市长分管财政、税务工作。
叶明权副市长:分管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地质、地震、“三旧”改造工作。
李子甫副市长:分管工业、商贸、外经贸、口岸、海外经济、安全生产、国资、经济协作、供电工作,联系工商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