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体育局大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
市体育局《大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大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为建设“健康大同”和体育文化强市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努力推广桥牌、围棋等智力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体育舞蹈、传统武术、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跳绳、踢毽(球)、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妇女、农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2%)。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覆盖率100%。市、县(区)每2-4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3-6次有一定规模的群众体育活动或单项比赛。乡镇(街道)每两年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每季度举办1-2次体育活动或单项比赛。行政村(社区)每年举行2-3次单项比赛和表演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各人群体质测定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各项体能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