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借鉴以往春运工作的经验,认真分析辖区2012年春运交通规律特点及安全形势,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于2011年12月28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交警支队要组织完成春运车辆临检工作,对驾驶员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违法清分,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客运企业要完成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和应急备用车辆的准备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1月3日-2月16日)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春运工作及市政府《方案》要求,狠抓春运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实现。
(三)评比阶段(2012年2月17日-2月25日)。各部门要对201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查找不足。市政府将把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验收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充分做好春运前期准备工
公安交警支队要于2012年1月2日前完成对全市所有7座以上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学生接送车、农民工包租车、非城市道路行驶公交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六类车)的临检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快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度。
1、六类车辆春运临检流程及规定。
(1)公安交警支队要严格按照《机动车查验规程》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开展检验工作,特别是对六类车的轮胎、灯光、制动、座位、安全门锁、救生锤、消防设施等外观项目及强制责任保险和乘坐人保险要严查(对六类车辆号牌字体不清晰的,统一造册上报省局更换),并作好临检登记台帐,要坚决按照“谁确认、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六类车检验质量。临检前,各交警大队一要核查六类车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督促其及时处理;二要核查六类车驾驶人准驾车型(必须与所驾车辆相符)。驾驶人符合驾驶条件和车辆及驾驶人违法已处理且车辆临检合格的,车管检验民警在检验报告上签字。2011年12月1日以后已经参加年度检验合格的六类车不再参加本次春运临检,凭行驶证复印件及检验合格证申领春运证。
(2)公安交警支队各大队要将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印制的“2012年山西公路春运证”交给辖区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发给辖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持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检验民警签字的临检合格报告,到所属客运企业申领“2012年山西公路春运证”。发证客运企业要建立春运证发放台帐,要将发证车辆及驾驶人情况报备企业所在地公安交警大队。各级运管部门和交警大队要监督企业严格发放春运证工作。
2、春运清分及违法抄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