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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突发事件应对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1、自然灾害类编写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参加。
  2、事故灾难类编写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市政委、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煤管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民航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大同供电分公司。
  3、公共卫生事件类编写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
  4、社会安全事件类编写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外侨办、人行大同中心支行、市信访局、大同银监分局、财保大同分公司、人保大同分公司参加。
  三、总结评估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安排骨干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调查和分析研究,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准确,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并配以典型实例。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经本县区、本单位负责人审定的总结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报市政府应急办。市直有关单位总结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应急办的同时报各编写组牵头单位。各编写组牵头单位将本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于2012月1月5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
  联系电话:5189156、5189296
  电子邮箱:dtyjxtk@163.com
  附件: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  市信访局
  市教育局  市经委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建委  市环保局
  市市政委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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