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政务信息,为各级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信息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工作的效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认识
政务信息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政务信息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抓实抓好。要紧紧围绕各级政府领导的决策需求,围绕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报送信息,既要反映工作措施,更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入挖掘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经验;既要反映取得的成效,更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特别要突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情况以及需要上级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下大力气抓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政务信息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一)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向市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的工作。上报信息必须做到“四个性”:一是信息的真实性。所报的信息要客观反映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二是信息的时效性。特别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09〕75号)要求及时报送,并对事件进行跟踪反馈。三是信息的综合性。报送的信息既要及时、准确、全面,又要善于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四是信息的保密性。要严格把握政务信息报送的层次,对反映尚未出台或不能公开的国家重大政治、经济政策,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务必采取加密措施,按规定密级报送,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各县(市、区)在做好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