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防御、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各级负责、全民参与,强化管理、健全机制,指导基层、服务人民、落实到位。
(三)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使城镇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同时努力提高农村防震减灾能力。
“十二五”规划完成后,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健全。建成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完备,地震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不超过25分钟,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具备实战能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地震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城市50%以上的建筑、全部新建工程实现抗震设防。农村20%以上房屋实现抗震设防。市区、县城建成规范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50%。在遭遇6级左右地震的情况下,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的生活救助,3日内使群众生活、城市功能和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四、“十二五”防震减灾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一)主要任务
1、完善地震应急体系
做到市、县区防震减灾领导体系健全,地震应急现场指挥系统健全,各级防震减灾领导组工作制度健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明确。市、县区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机构健全,编制规范,职责明确。各级防震减灾领导组定期工作制度、工作通报和联络制度健全。
依法依规及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地震应急预案审批(备案)制度执行规范。
建成市、县区两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中心,完备指挥技术系统装备和设施,完备指挥通讯系统。建立监测、会商、应急协同工作平台。建立地震信息社会服务窗口。
提升市、县区地震紧急救援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和各专业地震抢险救援队的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的训练,充实技术装备。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配备地震应急专用车。
建设城市地震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将城市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完成市区5个Ⅱ类国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区政府所在地12个Ⅲ类国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建立健全城镇社区、农村地震救助志愿者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的能力,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
建成政府、部门、民间三级应急物品储备网络。实行实物储备与流动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民间储备相结合的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储备制度、计划、机制。实行地震应急急需物品、生活用品、抢险物资分类、分级、分区储备与管理。落实储备网络,实现可调用100万灾民三天以上生活所需的物资储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