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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1修订)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组成部门: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委员会。
  分组职责:负责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
  部门职责:市卫生局负责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医疗救治,转送安置伤员;组织开展灾区防病消毒,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向灾民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震后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协调有关部门保障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并组织生产救灾急需物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救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参加伤员救治。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组织遇难人员尸体处置。市农业委员会负责控制灾区动物疫情。
  (3)群众生活组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组成部门: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红十字会、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大同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大同人民保险分公司、大同人寿保险分公司。
  分组职责: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务。
  部门职责: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的转移、安置、救济,并调拨灾区简易安置物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灾民生活物资的综合保障。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做好财政救灾资金、政府间捐赠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市商务局负责调拨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市粮食局负责调集救灾粮食。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接收、发放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市红十字会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市旅游局负责组织疏散安置灾区游客。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疏散、安置国外来访人员,协调国外来华救援、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等人员的接待与安置,协助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大同海关负责办理国际救援物资的入关手续。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入境救援物品的检验检疫。市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救灾物品的质量监管。市监察局负责监察相关部门及人员抗震救灾职责履行情况,监督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调查、核实、处理救灾违纪、违规事件。市审计局负责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的审计。各保险公司开展震后快速理赔。
  (4)基础设施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成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大同公路分局、太原铁路局大秦公司、市民航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大同供电分公司、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大同移动通信公司、大同电信通信公司、大同联通通信公司。
  分组职责: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储备物资调度,组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电力、传媒等基础设施抢修维护,切实保障灾区应急抢险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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