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分) | 科学编制“十二五”消防规划 | 5分 | “十二五”消防规划编制完成的,记5分。查阅资料,正在编制的,扣2分;未着手编制的,扣5分 |
按照平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消防站 | 5分 | 消防站建设符合“十二五”消防规划的,记5分。完成50%以上的,扣2分;未完成的扣5分 |
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满足登高、排烟、防化、主战等实际要求 | 5分 | 消防装备按照“十二五”消防规划配备的,记5分。所属公安消防队消防车辆、装备缺配20%及以下的扣1分,缺配20%-50%的扣3分,缺配50%以上的扣5分 |
提高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和完好率 | 5分 | 市政消火栓覆盖率高,保持完好,记5分。实地检查一条城市主要街道,按照标准缺少一只市政消火栓扣0.5分,依此类推,最多扣3分;设置的市政消火栓间距大于120米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
(三)消防专项工作(15分) |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 2分 |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记2分。查阅专项工作检查记录,每季度开展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
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村(居)及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 2分 | 每季度开展对村(居)及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记2分。每少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 |
根据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居住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 7分 |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明显,记7分。进行实地检查,其中有生产、经营、储存与居住场所合用,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发现1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抽查5处居住出租房,发现1处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2分;发现一处重大火灾隐患的扣0.5分,以此类推,最多扣1分;发生出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一起扣1分,多次发生的(2次及以上)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