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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八日

  绍兴市清水工程新三年(2010-2012年)实施计划

  市区清水工程自2007年实施至今三年来,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据市环保局监测的数据,2009年9月环城河、大环河、古城内河、绍虞平原八个水质监测站的氨氮指标和化学需氧量均比2007年同期下降,水质有所好转。为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至2012年将继续实施清水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继续实施截污、清淤、整治和引水等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河道清淤、清草保洁、沿岸垃圾及违章清理等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区河道水质有根本好转,能全部满足Ⅳ类水体要求,其中上游部分河道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二、工作内容
  (一)引水
  1.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加快衬砌等扫尾工作和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的安装,开展浑水处理、场外绿化扫尾等工程建设,确保曹娥江引水工程按期建成通水。
  2.抓紧开展曹娥江引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各项筹备工作,建立机制,组建机构,确保工程完工后能顺利投入运行。按照高效管理、科学运行的原则做好工程长效管理,确保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按照曹娥江引水工程总体规划方案,抓紧做好内河水系改造、引水工程沿线公共配套和亲水设施增设及洄涌湖等工程的建设工作。
  (二)清淤
  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市区及各开发区(新区)主要河道清淤150万方,投入资金4600余万元。
  1.市区主要河道。继续实施绍兴市区西南片清水河道工程,完成城西直塘江、钟堰江及鉴湖市区段的河道清淤工作,三年计划完成清淤26.5万方。
  2.大环河以南段河道。越城区城南“五江”(南池江、坡塘江大环南河以南段、新开江、谢墅江和躲柱江)要在已完成水面清养的基础上,按照市区主要河道的清淤方式和标准全面开展河道清淤工作,并于2010年6月底之前完成清淤30万方。
  3.各开发区(新区)主要河道。全面完成前三年调整河道的清淤工作,其中绍兴经济开发区完成直宫江、浙东运河城东段及迪荡水域的清淤整治,对辖区内有开发建设项目的出让地块开展河道砌坎;袍江新区完成马海新开河、王家池及李家湖等主要河道水域的清淤整治工作,并根据新区水系调整规划,开展其他主要河道的拓浚工作;镜湖新区完成外官塘、梅山江和镜湖直江等河道水域的清淤整治。
  4.村级河道。重点做好尚未完成的村级河道清淤扫尾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已完成首轮清淤任务的各村,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并积极探索河道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护,确保治理成效。同时各地要按照河道清淤常态化的要求,在2010年底之前对已完成清淤的村级河道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工作,列出计划,全面启动第二轮村级河道清淤工作,并逐步建立起村级河道的长效清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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