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加强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工作的领导,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实施蓝天清水工程,着力抓好大气环境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启动“一园、四带、五片、百个小游园”规划建设。(牵头部门:市农委、环保局、住建委、规划局、旅游园林局)
30、全面落实城乡统筹《行动纲要》及其配套政策,鼓励重点制造业企业向郊县转移、重大产业项目向郊县布局,推进农业发展“1115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实事工程和“十万农民创业、百万农民就业”工程,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加快城乡交通、供水和供气等公共设施对接,对“一区两县”和八个经济欠发达镇进行全方位帮促。(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利局)
31、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进区域合作交流。以建设创新型经济合作示范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宁镇扬同城化步伐,加强与长三角和泛长三角各城市的合作,深化宁淮挂钩合作。(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32、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创新。完善大部门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财政分配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改革方案,完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建成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功能。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33、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法律未限制的其他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投促委)
34、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鼓励外资企业来宁设立研发、销售、结算中心和地区总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服务贸易和加工贸易发展。抓住第三届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契机,深化宁台合作。拓宽对外交往渠道,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南京的国际知名度和国际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投促委、台办)
35、加大全市开发园区协调管理力度,引导各类开发园区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推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提高开发园区产业集聚、科技创新和集约发展水平。(牵头部门:市投促委、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