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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二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15、全力做好富民工作。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实施全民创业计划,建立完善促进就业的培训、服务及责任体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委、社建委,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农委、总工会)

  16、全面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牵头部门:市物价局、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

  17、完善保障民生的各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在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征地拆迁新政策,做好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切实解决改制企业托管职工、老军工、老职工、老知青、老退休居委会主任的生活补贴问题,建立长效增长机制。(牵头部门:市委社建委,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

  18、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尽快制定“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格局。(牵头部门:市委社建委)

  19、认真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水平推进教育“基石工程”,推动现代化教育名城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和投入,研究制定适龄幼儿教育助学长效机制,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工作,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财政局)

  20、认真研究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能力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21、全面启动“百万人住房改善建设计划”,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牵头部门:市住建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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