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1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宁委发〔2011〕16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2011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区县要尽快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综合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扎实推进本区域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工作。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4日
南京市2011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富民优先,着力推进以“学有优教、劳有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为重点的民生改善工作,提高全市社会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人民幸福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一、健全收入分配调节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1、努力提高工资性收入。大力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全市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 85%,合同规范率达 82%,其中 50 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强化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依法维护企业职工权益。
2、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培育扶持自主创业者1万人,带动7万人就业。扶持建立各类农民创业基地40个,新增创业农民3000人,带动9000人就业。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实现5万人再就业,援助1万名困难人员就业,新安排1000名残疾人就业,实现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7万人。
3、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各类职业培训覆盖面达1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3万人。大学毕业生参加就业培训人数达1万名,见习实训单位数量达 700 个,见习人数达 5000 人。免费培训残疾人 1000人以上,培训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和护工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