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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23、继续深化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建设标准和应用水平,加大电子监察监控力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高效廉洁运行。

  责任分工:市政务公开办、市阳光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协办

  24、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开展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带动和促进政务、厂务、村务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深化。

  责任分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协办

  25、继续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运行机制建设,预算外资金(除教育收费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推进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改革”。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协办

  26、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

  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投促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协办

  27、加快建立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制定扩大市场化交易项目、统一进场管理的办法,减少和防止利用配置权、租赁权等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

  责任分工:市政府国资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协办

  28、加快建设市行政服务中心,着力打造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综合服务和行政效能监察“四合一”的工作机制。

  责任分工: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各相关部门协办

  29、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方式改革,实行网上竞价交易和电子监管,建立协议供应商库和诚信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绩效。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市监察局协办

  30、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进“e 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应用的延伸和拓展,深化和全面实行中介机构预选库制度。

  责任分工:市监察局牵头,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协办

  31、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格规范土地矿产资源审批行为。

  责任分工:市国土局牵头,市监察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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