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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水利作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水资源节约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依法管水作为水利改革发展的有力保证,进一步突出防洪保安等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水利管理,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水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能力。

  (四)目标任务。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突出加快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滁河与水阳江综合治理、长江河道整治、城市防洪排涝、农田水利、秦淮东河及石臼湖控制枢纽等一批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现代化的水利综合保障体系。

  --重点实施江河堤防提升工程,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5年内基本解决主要江河防洪基础薄弱问题,长江干堤全面达到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设防标准,滁河、水阳江防洪能力总体达20-40年一遇;秦淮河总体达50年一遇;城区、开发区等重点段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洪排涝标准,所有中小型水库达到规范设计防洪标准,全市防汛防旱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南京城市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其中,主城区达到200年一遇,各主要流域和区域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

  --重点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基本建成服务农业“1115”工程的水利保障体系。加快整合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切实提高农田水利建设水平,排涝标准达到“遇10至20年”一遇暴雨,农田雨后积水一日排出。疏浚农村所有河道和河塘,提高蓄水能力和水环境质量,有效遏制水土流失。

  --重点实施水资源保护与配置工程,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二五”期末,全市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0亿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5%以上,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80立方米以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重点实施水利建设管理工程,基本建成保障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水法规和水利规划体系,水利建设市场规范有序,水利工程管理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水事秩序正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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