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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责任分工:团市委牵头,相关部门协办。

  (五)开展走访慰问

  9、7月1日前夕,市委领导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党员劳模、困难党员等。

  责任分工: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公厅、市委老干部局协办。

  (六)编辑出版党史书籍

  10、编辑出版《革命青年满腔热血--青年江泽民与南京》,7月1日前夕举行首发座谈会。

  责任分工:市委党史办牵头,市委办公厅协办。

  11、编辑出版《南京党史九十年--中共南京地方简史》、《南京人民革命史--党员干部读本》、《中共南京地方史画卷》和党史普及袖珍本读物。

  责任分工:市委党史办牵头,市社科联协办。

  (七)举办系列文化活动

  12、6 月下旬,举办“为党而歌”--南京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型广场红歌会。

  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文广新局、南京广电集团、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协办。

  13、从现在-7 月,组织开展“红色畅想”群众演唱系列活动、《丁香》剧专场演出、“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等群众性文艺活动。

  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牵头,南京广电集团协办。

  14、从现在-7月,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图片展、史料展、美术作品展。

  责任分工: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委党史办协办。

  15、拍摄电视专题片《岁月征程--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与中央文献研究室联合摄制文献纪录片《风范--老一辈革命家的故事》。

  责任分工:市委党史办、南京广电集团负责。

  (八)组织重点宣传

  16、7 月 1 日前后,市属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集中推出一批系列报道、纪念文章和理论、评论文章。

  责任分工:市委宣传部牵头,南京广电集团、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协办。

  四、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今年全市的一项重点工作。市委成立纪念活动协调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厅具体负责牵头落实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要把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创先争优内容。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评价要符合中央精神,防止否定和歪曲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和改革开放的错误倾向。要坚持喜庆热烈、务实节俭的原则,市纪念活动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借机从事商业性活动、制作发放贵重纪念品和摊派集资,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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