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政策程序规范操作。
1、规划先行,民主决策。各试点镇街要通过实地实情调研,摸清底数,包括所辖区土地利用现状与权属状况、人口数量、年龄结构、就业分布等基本情况的准确数据;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充分了解村组农民意愿和支持程度;通过科学分析研究,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新市镇总体规划等第一批规划编制任务,并加快编制土地综合整理第一批启动新社区等专项规划。对于村庄撤并、拆迁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根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确保至少有90%以上的村民协议签字同意以后才能实施。
2、编制方案,申请报批。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开发指挥部组织试点镇街编制统筹城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各年度实施方案,由市统筹办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投资程序要求审批;其中,试点镇街统筹城乡发展年度实施方案须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上报。实施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组织领导及实施任务分解等内容,重点是土地综合整理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园区优化整合及产业发展提升、农民搬迁补偿和集中居住区建设、搬迁农户非农就业及社会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等。
3、组建平台,筹措资金。鼓励各区县和有条件的镇街积极组建城乡统筹发展相关投融资平台;根据试点运作实际,区县平台和镇街平台可以分级组建,也可以合并为一。平台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注资、银行贷款、社会资本投入以及项目区所在镇村的集体资产收益量化入股等。市统筹委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操作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区县或镇街平台,经市政府批准后,市从土地整理专项资金中预支部分土地综合整理项目启动资金,同时积极帮助协调金融机构贷款。具备条件的试点镇街可以成立小城镇投资建设经营实体,具体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村庄建设整理、农村住宅置换、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运作。
4、先建后拆,规范运作。农民集中居住区必须做到统一规划、先建后拆、先搬后整。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及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半径和农民生活配套,必须报经市规划等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因重大项目施工等原因确需安排过渡的,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确保其搬迁过渡期间的正常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并尽量缩短过渡期。省级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获得批复后,项目所在地政府可按照不超过建设用地复垦面积30%的比例作为挂钩启动指标,集中用于安置区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行“先垦后用”挂钩模式,复垦整理形成的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