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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重点要在土地整理、村镇建设、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提升等方面求突破,达到土地集约、产业集聚、耕地增加、农民增收、土地综合效益提升、新农村建设焕然一新。各镇街编制实施方案时应明确总体发展目标和试点工作量化指标,形成统筹城乡发展倒逼机制,努力做到一年开好局、二年见实效、三年出形象。到2015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建成城乡一体化发展先导区。

  1、优化土地使用制度。坚持在规划引导下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积极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农村土地整理工作,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努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

  2、构建新型村镇体系。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科学调整空间分布,明确农民居住区、工业集中区、农业发展区和生态涵养区等功能分区,做大做强新市镇,做实做优新社区,做精做美特色村,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村镇布局体系。

  3、着力壮大产业支撑。培育地方特色主导产业,整合工业资源要素,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提升产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水平;适应人口集中居住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服务业;率先落实“1115”农业布局,拓展集生产、服务、消费、体验于一体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功能。

  4、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鼓励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和联合创业;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低收入农户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力争农民收入率先翻番。

  5、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完善交通、通讯、水利、电力、环保等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新市镇、新社区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美丽乡村。

  6、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城乡低保、医保、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等制度,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待遇,率先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并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强化城乡社会管理,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科学文明素质,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

  三、规范试点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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