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1〕28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5月16日
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全域统筹、一体发展”进程,以镇街为单位建设一批统筹城乡发展先导区,特制定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工作实施方案。
一、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按照“两个率先”带好头和“三个争第一”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南京行动纲要》,以加快推进“五个一体化”为导向,通过先行先试、实践探索,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激发郊县内生动力,率先形成城乡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实力倍增、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活安康、人居环境优美、社会文明和谐的新格局,为实现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郊县腾飞跨越探索新路和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规划引领、整体推进。按照城乡规划全覆盖和“四规融合”的要求,以上位规划为指导,调整、修编和制定试点镇街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综合整理规划;农村新社区规划设计要彰显乡村风格、满足功能需求、传承历史文化、预留发展空间。二是分类指导、先易后难。鼓励土地整理空间大、工作基础条件好、干群组织程度高的村组先行先试,做到积极探索、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三是政府主导、多元投入。通过财政投入、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支持新市镇、新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构建新型城镇结构体系和新型产业布局形态。四是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始终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着力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努力增加农民财富积累。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