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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承办单位办理群众诉求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五、考核结果运用:

  各承办单位得分和排名情况计入年度机关和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考核评议指标分值,并按一定权重计入全市机关作风评议总分。市纪委、市督察办、市监察局每年底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承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扬;对得分排名靠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承办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建议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由市督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南京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承办单位 办理群众诉求工作年度考核评分表

序号工单
  考核项目
对应指标指标计算方法项目评分标准指标数据项目得分审核分
1重复
  派单情况
  (15分)
重复
  派单率
重复派单件数/承办单位接收派单件数。其中,重复派单件数是指因承办单 位退回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含需多个 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的工单,或认为 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而退单,但未在 工单上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导致市 “12345”呼叫中心接听受理前台或督查中 心向本单位重复派发的工单数量。 重复派单率未超过 5% 的,得15分;每超过一 个百分点扣 1 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比例 扣分;最低分为0。   
2发回
  重办情况
  (20分)
发回
  重办率
发回重办工单件数/承办单位办结工 单件数。其中,发回重办工单件数是指因 承办单位存在以下五类情形,导致市 “12345”呼叫中心接听受理前台或督查中心 将工单发回本单位重办的工单数量:(1) 工单未记载何人、何时、以何方式将办理 结果答复诉求人,以及诉求人的满意度; (2)工单记载的办理结果不真实、不具体、 不完整;(3)工单记载的办理结果与诉求 人的诉求不对应;(4)承办单位认为诉求人的诉求不符合现行法规政策,或诉求已 经三级行政机关信访办理复核终结,仲裁 机构依法作出终局裁决,纪检监察机关、 检察院、法院依纪依法作出决定或判决裁 定,但工单上未记载相应文件名称、文号 及条款内容或原办理机关名称及结论,或 未对诉求人的诉求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未 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或办理终结、终 局裁决、审结的文书依据;(5)因承办单 位主观原因造成诉求人对办理结果不满 意。 发回重办率未超过 5% 的,得20分;每超过0.5个 百分点扣1分,不足0.5个百 分点的,按比例扣分;最低 分为0。    
3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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