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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河池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突出重点,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调研和前期论证,提高制定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重点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等领域,出台一批既符合河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符合法律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签署发布、社会公布等程序运作。进一步规范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的制度,加大公众参与互动力度,改进部门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全面完成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逐步建立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方便公众查询、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纠错制度。

  (四)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实行各级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签约重大决策项目、作出重大决策、实施重要行政管理活动前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公开听取意见、听证、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梳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结合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方案中的机构变动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重新核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项目,合理界定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职能,明确部门权限划分,并及时审定公布,确保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评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进行政执法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树立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执法与疏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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