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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桂价查〔2010〕177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农产品的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谢志刚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 刚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陆 克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廖朝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成 员:刘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祖林 市商务局局长

  罗世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廖嘉明 市农业局局长

  韦森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由廖朝晖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小玫(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长)、杨再栋(市商务局市场科科长)、孙保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科长)担任,具体负责农产品市场监管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全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开展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物价部门负责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查处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查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查处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销售农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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