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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

  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50万只。

  四川鼎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紧凑型节能灯40万只。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10万只。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高压钠灯5万只。

  五、中标企业质量承诺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中标企业是承担我区推广任务的工程实施主体,具体负责产品的供应、安装和调试工作,对有特殊安装要求的用户,由中标企业根据用户要求提出具体方案,双方协商解决。中标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执行补贴的相关标准要求,紧凑型节能灯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2年,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1年,高压钠灯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1年。所有安装和调试工作应于12月中旬全部完成。

  六、各地区推广数量分配方案

  2010年下达我区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为200万只,其中紧凑型节能灯180万只、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20万只和高压钠灯5万只(均不分具体规格型号)。

  各地区推广数量分配如下(各军区、武警部队所需数量另计):

  1、紧凑型节能灯(180万只)

  乌鲁木齐市            50

  昌吉回族自治州          1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15

  塔城地区             5

  阿勒泰地区            5

  阿克苏地区            9

  哈密地区             10

  吐鲁番地区            9

  喀什地区             10

  和田地区             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3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4

  石河子市             3

  克拉玛依市            20

  2、三基色直管双端荧光灯(20万只)

  乌鲁木齐市            4

  昌吉回族自治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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