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企业精细化管理“5111”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家人才创业创新能力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到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7万名。(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参与单位: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
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职工技能素质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计划,培育和造就一支具有创新意识,知识型、技术型的高素质企业职工队伍。(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县(市、区)联动推进。将创新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推进和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科技投入。市、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按法定比例增长。调整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结构,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保证创新工程重点任务的实施。落实自主创新政策,引导、支持和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方式和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发挥各类科技计划对企业创新的支撑作用,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建设的企业研发机构、公共创新平台、创新团队、中介机构及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等优先予以重点支持。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科技计划立项、实施、验收全程管理制度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统筹集成科技资源,谋划实施一批推进区域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激励技术创新的业绩考核与分配制度。深化技术要素参与股权与收益分配,鼓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出资,探索推行期权期股。坚持以用为本,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体系。
(四)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逐步完善科技创业风险投融资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扶持培育一批上市企业,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创新工程的支持,在信贷产品投放上向高科技、节能环保型企业倾斜。探索建立金融科技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