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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南京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加大妇幼保健经费投入。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增长。市、区县要按18岁以上妇女和7岁以下儿童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等妇幼保健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提高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市、区(县)妇幼机构健全率100%。将妇幼保健机构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妇幼保健所为核心,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房屋和设备的配套建设。深入开展等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创建和周期性评审活动,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向高层次发展,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巩固和发展爱婴医院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新生儿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为0-6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推进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规范儿科诊疗行为。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规范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及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并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灾害避险教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儿童伤害事故发生。将预防伤害的常识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生活中,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能力。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降低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强化家长、教师、儿童工作者以及成年公民在预防儿童伤害中的责任。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8、加强儿童营养卫生指导和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加强儿童膳食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政府补贴开展中小学生营养午餐改善试点工作。加强对机构资质、餐饮设施管理。

  9、重视儿童体育锻炼。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把实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列入学校综合考评体系,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活动不少于1小时,建成50所阳光体育学校。加强儿童活动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公共体育场所场地面积不断增加。加强儿童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和近视发生率。加强社区儿童体育活动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儿童提供免费的课外活动场所。

  10、加强儿童健康教育。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青春期和生殖健康、禁烟、禁毒、防病、防污染等教育,帮助儿童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和生活方式。严格禁止向儿童出售烟酒,预防和控制儿童吸烟、吸毒和酗酒。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全面的知识。增加社区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满足儿童的咨询、治疗与服务的需求。

  12、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以“陶老师”工作站为龙头,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市级示范基地、区县心理辅导示范站、学校心理示范咨询室和合格心理咨询室系列阵地,引导和帮助学生形成健康健全的心智模式。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

  (二)儿童与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

  1、普遍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促进0-3岁儿童早期发展。

  2、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8%以上;100%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办园100%建成合格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数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达到省级优质园的比例为70%以上。

  3、巩固稳定九年义务教育率,适龄少年儿童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继续保持100%。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全市95%的普通公办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到2015年,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到位,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6、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9%以上,普及残疾儿童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推行残障儿童高等职业教育。

  7、全面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性别平等教育。

  8、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9、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10、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8%以上;发展网上家长学校;95%的城镇社区和85%的行政村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11、所有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科技场馆设施全部向儿童免费开放,提高儿童受益率。

  策略措施:

  1、保障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坚持基本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推进教育均等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在九年义务制阶段发展的差距。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建立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定标准。

  2、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受教育公平权。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原则,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3、全面推行素质教育。重视对儿童开展道德素质、法律知识、传统文化、社会责任的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在南京举办为契机,制定并实施“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行动计划”,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措施来抓,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中小学要开设科学、艺术和实践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评价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4、大力推进青少年科技知识普及。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大力开展示范基地的建设,在全市中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普报告会,实施“中小学科技创新星光计划”,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信息学奥赛、无线电测向比赛等全市性科技竞赛,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我市青少年的科技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5、积极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发展指导。加快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6、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每万人左右设置1所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举办的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达到省优质园标准,村级幼儿园都要建成合格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学前教育班接收学龄前残疾儿童,鼓励社会各类康复机构、福利机构为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教育。

  7、完善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受教育保障机制。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外来进城务人员工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满足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的需求,允许其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加强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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