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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中国人才与创新名城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25、强化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调研和工作力度,努力争取上级法院的支持,在目前全市已有玄武、鼓楼、江宁三家基层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获得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情况下,力争在5年内再有3-5家基层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以便于权利人就近诉讼,努力营造方便、快捷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加强对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审判指导和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统一执法尺度。

  四、着力完善司法服务体系和措施,增强服务保障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效

  26、构建科技创新创业司法联系网络,努力拓展司法服务空间。在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大学科技园、新兴产业创新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设立司法服务点,通过定期走访、开展座谈、问卷调查、专人信息反馈等方式,了解园区建设中的司法需求,协助解决法律问题。在重点科技创新企业和重点科研机构设立司法服务点,建立健全人民法院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向企业定期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审判动态,介绍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先进经验,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科技创业企业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推动企业、行业和地区之间建立维权联盟。建立与权利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科研院所的沟通互动机制,及时掌握行业知识产权动态。

  27、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版权、专利、海关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等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从严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统一认识,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统一和衔接问题,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28、大力开展司法调研和司法建议工作,建立创新创业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动态、政策及战略措施的研究,高度重视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审理涉创新创业纠纷,发现创业企业、科研机构、院校、政府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指导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发布涉创新创业审判工作白皮书,向社会反映相关审判动态,并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29、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选择有影响的涉及科技创新创业的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和普通公众旁听庭审,增强审判的公开度和公信力。实行全部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建立新闻通报制度,及时发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战略的司法措施和涉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每年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集中宣传,加深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了解,营造创新受鼓励、创业受保障、创优受尊重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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