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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作用的意见

  19、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综合素质。以“母亲素质工程”和“四自”教育为抓手,促进提升妇女群众的综合素质。继续开办“母亲学堂”,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评选一批示范学堂。开展巾帼标兵、创业女明星、爱心妈妈等先进女性事迹高校巡回报告会,教育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具有“四自”精神、内外兼修的时代新女性。把加强家庭建设和文明家庭创建列入社会建设目标体系,每两年举办一届邻里节,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绿色家庭、廉洁家庭、低碳家庭等特色家庭的评比表彰。

  20、进一步加大女干部培养力度。研究制定培养、选拔和使用女干部专项规划,提高女干部交流、换岗、挂职锻炼比例,促进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建立健全女性党政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库,使之成为选拔优秀女性人才、女性干部的重要来源。各级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不低于市委相关文件规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七、落实、完善各项保障措施

  2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急、工青妇所能的原则,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与工青妇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快构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党委定期研究工青妇工作制度、工青妇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工青妇组织负责人参加党政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目标责任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将工青妇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22、加强自身建设。根据新时期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群体分布的新变化,大胆探索基层工青妇组织网络组建模式,使工青妇组织网络和工作延伸到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扩大工青妇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对外围群团组织的培育和引导,把工青妇组织的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结合起来,满足群众的多样性需求。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群众工作,进一步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强对工青妇组织人员的培养培训,提高整体队伍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

  23、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适应社会服务管理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大对工青妇工作的经费投入,将其工作经费和重大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按照“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推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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