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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作用的意见

  4、完善职工医疗互助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的系列要求,进一步扩大职工医疗互助覆盖面,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多元化职工医疗补充保障体系,尤其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促进职工医疗互助成为职工医疗补充保险的主要形式。力争到2015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覆盖率达到50%以上。

  5、建立健全扶贫济困机制。加强市、区县、镇街三级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网络建设,为全市职工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深入推进资助困难群众及其子女入学的“送温暖”、“金秋助学”、“圆梦行动”、“春雨行动”和“巾帼助困行动”等活动。持续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帮扶行动,为单亲特困母亲提供推荐岗位、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等全覆盖多元化的针对性帮扶。加大对留守、流动和贫困儿童的关爱力度,2011年实现留守流动儿童集中地区“儿童快乐家园”覆盖率达100%。

  三、全力拓展创业就业平台

  6、深入开展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积极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百岗百星”等活动。结合行业、企业需求及特点,不断探索“建设新南京、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的新方式、新内涵、新载体,大力弘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集体和领军人物模范典型。

  7、加快构筑各类创业就业载体。不断优化工会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贷款三位一体创业扶持工作机制,建立工会再就业基地,加强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下岗失业待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全面推动“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重点实施“授渔行动--万名在宁青年培训工程”等服务项目。建设“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设立“南京青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青年创业提供发展平台和资金保障。建立女性创业就业指导中心暨创业园地和扶持基金,大力促进女性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主动参与社会公共管理

  8、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实施、职工参与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运行机制。进一步突出荣誉和物质双重“有效激励”,把劳动关系和谐作为评选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对劳动关系不和谐、引发群体性事件而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力争到2015年,90%建会企业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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