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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沪卫办〔2012〕1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维稳、疾病防控、医疗救治等各项工作,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严格值班管理,加强值班工作培训。春节期间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对春节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沉着应对,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和“8.24”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以“防生产安全事故、防火、防爆、防盗”为主要内容,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各单位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单位执勤和内部巡查,严防不法人员、车辆和物品的进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以及医用放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和防范各种生物安全隐患。

  三、切实做好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工作

  春节期间,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安排好医疗技术力量,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保证急诊正常开放,做好急诊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医务人员尤其是主要业务科室医务人员的外出管理,医疗骨干不得同时大量外出。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要加强药品管理,检查落实有关医疗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等的充足供应,确保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治疗。市医疗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调度工作,确保及时出车。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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