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六日
绍兴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被盗等社会热点问题,维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方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强力推进超标电动自行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政府的具体领导下,动员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有效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具体目标是:全市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率达到90%以上,管理更加有序规范;超标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打击效能显著提升;全市涉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行车安全得到切实保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全民参与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格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1月上旬)。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面上宣传,有效组织开展防盗备案登记工作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的培训,并按标准要求做好牌证制作、系统安装等相关准备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各地要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销售网点的基本情况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底数,为有效开展防盗备案登记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