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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技局关于佛山市建设“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到2012年,全区总体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其中,区级部门负责本阶段目标任务的40%,其余的60%由全区10个镇街由区政府指导落实执行。示范工程推广至大良中心城区、容桂中心城区,以及各镇街新建、改造的主要道路;在学校、医院、大型商场、标志性大楼等场所推广应用LED室内照明灯和景观灯。

  (四)高明区

  到2012年,完成1万盏、合计10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500盏、2000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500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

  1、2010年,以文华路和荷香路为试点,完成1000盏LED灯的绿色照明工程。

  2、2011年,全区推广应用LED路灯5000盏。在高明城区实施LED照明示范工程,全面展示LED路灯、隧道灯及景观灯的使用效果。荷城街道完成高明大道(高明大桥-杨和跨线桥)、荷富路(跃华加油站-广东纺织学院)、沿江路(高明大桥-荷城公园)等主要路段LED路灯安装工程,明城镇、杨和镇、更合镇各完成1条主干道和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

  3、2012年,全区推广应用LED路灯4000盏,累计推广照明用LED灯1.1万盏。荷城街道完成金辉路、万成路、东华路、沧江路、跃华路、文明路,明城镇、杨和镇、更合镇各完成3条主干道和8路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

  (五)三水区

  到2012年,完成1万盏、合计140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1.5万盏、8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3000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全区主干道路、主要公众场所、公共机关、大型标志性建筑等领域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

  1、2010年度,以党政机关和三水中心工业园和为重点,实施一批LED照明应用试点工程,全面展示LED路灯、室内灯、景观灯的使用效果,计划推广应用LED灯0.4万盏。以公共机关场所照明作为试点,应用LED室内灯0.3万盏,室内应用面积达1.6万平方米计算。以三水中心工业园区为主干道照明试点,以西乐大道、奇力大道为示范,推广应用LED路灯0.1万盏。

  2、2011年度,实施一批LED照明推广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LED灯0.8万盏。全区行政机关采用LED照明的面积占总室内面积的50%,达4万平方米,新增0.45万盏。市政新建道路如西乐路等,全面推广应用LED路灯0.25万盏,应用里程约40公里。各镇(街)完成一条LED路灯应用示范街(2公里长),推广应用LED路灯总数不低于0.1万盏。

  3、2012年度,全面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全区公共机关全面普及应用室内照明LED灯,总应用面积达8万平方米,新增0.75万盏以上。三水中心城区及主要市政道路、三水中心科技园和各镇(街道)核心区域基本完成LED 照明改造,应用里程约70公里,使用LED路灯0.55万盏以上。三水主要公众场所、各镇(街道)广场等广泛应用LED景观照明,新增0.3万盏以上。

  (六)东平新城

  到2012年,完成1.1万盏、约28公里长的LED道路照明示范工程,完成1.1万盏、10.5万平方米的室内照明LED示范工程和600盏的室外LED亮化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将佛山东平新城打造成为具有鲜明佛山特色的LED照明精品工程。

  1、2010年,对区域内新建成道路和招商中心安装LED灯具。在吉祥道、富华路、百合道路、天虹路隧道上安装约302盏LED路灯,道路长度合计约1.7公里;在东平新城招商中心安装约0.1万盏LED室内照明灯,面积约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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